Jill 发表于 2006-7-17 13:20:00
<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b32bd5;">会很痛苦吧,还是忘记好</font>麒麟 发表于 2006-7-23 21:17:00
<p>路过</p><p> </p>fengye08008 发表于 2006-7-24 22:16:00
是不是神经错乱了Double-Fish 发表于 2006-7-31 23:09:00
为什么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换!cactus梓颜 发表于 2006-8-1 10:42:00
那这个就当预备的好了,万一他想通了,想恋爱了呢?嘿嘿阿衰 发表于 2006-8-2 15:20: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子男NOS</i>在2006-5-17 20:18:00的发言:</b><br/>有2个字叫喜欢,有一个字叫爱~~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呢????????????</div><p></p><p>喜欢和爱有很多共同点:1、她们涉及的范围都很广,到底怎么个广法,自己去体会吧……</p><p> 2、都是人的情欲……</p><p> ……</p><p>但也有些矛盾的地方:1、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去爱她/他,因为喜欢的范围广,看你是以什么身份什么目的去喜欢</p><p> 2、爱一个人也不一定要去喜欢她/他,或接受她/他……因为爱的层次比喜欢高,可能你爱你爱的人是出于感情的积累或别的原因,就像一个人爱他的爸妈,但他并不喜欢他们一样,因为他们的有些东西他无法接受……</p><p> 3、爱的力量比喜欢的力量更伟大,爱可以让人选择牺牲自己……而喜欢,则是皆大欢喜,不会有伤害……</p><p>PS:以上仅代表一些个人观点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如有补充,请回帖。</p>红豆沙冰 发表于 2006-8-4 13:49:00
默默的祝福,成为好朋友---应该也是个不错的结果~~~~婷婷 发表于 2006-8-5 09:14:00
<p>可怜,不要勉强了,该放手时就放手吧</p>Lavinia1028 发表于 2006-8-5 09:34:00
<p>无奈的</p>cactus梓颜 发表于 2006-8-6 15:21:00
<p>唉……</p><p>等等也许会有希望</p>中间地带 发表于 2006-8-6 18:11:00
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切记,勿等!树上的月亮 发表于 2006-8-6 19:56:00
还是一个人自在~~刹那公子 发表于 2006-8-6 21:35:00
月亮说的有道理cactus梓颜 发表于 2006-8-7 13:47:00
既然有道理,公子好讨论什么……刹那公子 发表于 2006-8-7 14:43:00
<p>????</p><p>讨论什么呀??</p>liuxiwei 发表于 2006-8-8 11:01:00
看你自己类~~~祝你幸福挖~~~天堂的阳光 发表于 2006-8-10 09:10:00
<p>也许只是拒绝你的借口</p><p>也许知识不想放弃你的借口,让你等她的意思吧</p><p>我猜^_^</p>Double-Fish 发表于 2006-8-10 12:39:00
经过大家的激烈讨论,LZ下定决心没,选择走哪一条路啊?送你一句话“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我觉得这句很有哲理-认命!天堂的阳光 发表于 2006-8-11 11:08:00
这么哲理??/冰ぁ洛秋 发表于 2006-8-11 20:01:00
爱上就恋,不爱恋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