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32:00

楼的要好好对我家青青哦。///
要不不饶你的哦//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33:00

同上。。不然我也饶不了他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34:00

嗯嗯嗯。。
不然你揍他。。。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34:00

打哪来。。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35:00

啊。。。
是不是打错字了你。。
随便你打哪。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37:00

那就轻轻打PP一下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38:00

两下。。重重的还。。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39:00

哦。。两下。。
反正打没打了你也不找到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42:00

不准欺骗我的///
要不离婚///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43:00

。。咋用这个来危险捏。。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45:00

不是威胁。。。
欺骗是不对的。。。
要坦诚。。。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19:47:00

错。。。。不是有句叫善意的谎言来着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19:51:00

这个谎言非善意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7 20:12:00

证据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7 20:19:00

意译就好。。
不必明说。。。

悠幽 发表于 2006-4-17 22:08:00

支持楼上的哦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6-4-18 11:47:00

楼上两个一起拉去当菲佣卖掉

青青河边草 发表于 2006-4-18 12:03:00

先把楼上这个人贩子给报拉。。。
哈哈

下沙大学生 发表于 2006-4-18 12:38:00

同意。。。

半只菜青虫 发表于 2006-4-18 15:47:00

MS蟋蟀已经不是这的斑竹了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配角进来。。提醒一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