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提醒:“月供”切记足额还款
从2008年1月1日起,浮动利率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出提示:如果您在银行办理了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按揭贷款、或其他形式的浮动利率贷款,请务必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客观地记入到您的个人信用报告。央行上海总部提醒说,不清楚自己办理的是浮动利率贷款还是固定利率贷款的客户;以及与银行签订了自动还款协议,银行定期从储蓄账户中扣款的客户,都应当主动到贷款银行咨询调整后的每月还款金额,也就是通常说的“月供”金额。以免由于还款金额不足,造成还款逾期。
央行上海总部同时呼吁各商业银行,以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对账单等方式,提醒贷款客户及时到银行查询还款额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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