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懂着了 只要觉得顺眼就可以顺理成章去搭讪
记得在一本杂志上看过这么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熟悉才可以成为朋友。只要觉得顺眼,就要懂得去搭讪,喜欢自然就顺理成章了。起初,我还觉得直白,谁会做个花痴,到处留情那。渐渐地,看着博友们称兄道弟的,姐妹花一般的相亲相爱着,我着实羡慕了一段时间。一个人开始写寂寞的文字,嚷嚷着没有人理,没有爱。一个人开始孤独了,满满寂寞的文字爬满博客,长出了杂草。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大家关注你,你再有个性,再有文采,你不主动,就真要像一个过时了的明星一样消逝匿迹了。而且,你还不懂炒作,谁愿意理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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