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4-6-4 09:27:37

关于2014届毕业生学费结算及校园卡资金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各毕业生: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14届本科毕业生将于6月按期毕业,现将毕业生学费结算和毕业生校园卡资金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学分学费的结算1、学分学费的结算期毕业生学分学费的结算期为5月26日到5月30日。此期间计财处根据学校教务处、科艺学院教务部提供的修读学分数结算出每一位毕业生应退及应缴的学费金额。2、退学费及补缴学费手续的办理毕业生可于5月31日到6月5日登录计财处学生银行卡号管理系统,查看和核对自己的应补缴的学费金额或应退的学费金额,并确认系统中预留的银行卡号是否正确。退学费:计财处将于6月6日进行集中退费操作,退还的学费统一采用打入学生银行卡的方式,请各位同学确保银行卡号正确无误。个别打卡失败的学生学费将在6月10日进行现场集中退费(退费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附件《2014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补缴学费:5月31日起学生缴费平台开启,毕业生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缴费频道”、工行网上银行及工行柜面缴费的方式完成缴费。请各位同学务必在离校前完成补缴学费手续。二、校园卡内资金的结算1、校园卡的注销不作为毕业生离校的必要手续。办理过银行卡和校园卡自动圈存绑定功能的校园卡,将于6月1日起不再开启自动圈存功能。2、2010届级学生(含09届建筑学专业学生)的校园卡可以继续使用到2014年8月31日,超过这个时点将无法继续使用。有延迟毕业的学生,需要教务处出具证明并办理延长校园卡使用期的手续。3、校园卡卡内余额集中退费的办理各位毕业生可于6月9日至6月13日9:30—17:30,持有效证件到后勤综合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卡内资金的退费。因校园卡遗失,未再补卡的学生需退卡内余额的,请提前三天挂失,否则将无法办理卡内余额退费。 附件:《2014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 附件:2014届毕业生退学费注意事项为准确、及时做好2014届毕业生的学费退费工作,请各位毕业同学注意以下事项:1、登录计财处学生银行卡号管理系统(http://10.11.248.154/web/main/login.aspx,宿舍也可登录),如提示密码错误,请使用初始密码111111或者使用系统登录界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功能。 2、登录系统后,请在毕业生退费信息栏仔细核对退费金额、银行卡注册银行及银行卡号。 3、在修改卡号栏请准确填写银行卡注册银行(下沙学生为工商银行或者交通银行,西城学生为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和银行卡号,银行卡注册银行与银行卡号所在银行必须一致,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的。 4、退费不能成功情况: (1)      如您选择的银行卡注册银行与银行卡号所在银行不一致,则不能退费成功(比如您有张工商银行卡,但您在修改卡号的时候选择卡号注册银行为交通银行,而卡号仍为工商银行的卡号,则退费不能成功,由于我们退费打卡是由银行代发,系统会默认把您的退费金额打入交通银行,如果想退费成功,您必须得提供一个交通银行的卡号才能退费成功)。 (2)      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的,用同学和家人的银行卡则不能退费成功。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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