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yan123 发表于 2005-3-7 12:46:00

[转帖]肝胆相照论坛紧急寻人:寻被河北经贸大学强迫休学的50名大学生

肝胆相照论坛紧急寻人:寻被河北经贸大学强迫休学的50名大学生

紧急寻人:寻被河北经贸大学强迫休学的50名大学生
    2004年年秋季,河北经贸大学强令50多名乙肝携带者新生休学,此举违反了教育部和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违反了中华医学会制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赤裸裸的歧视行为!(《燕赵晚报》2005.1.22.)




    现在,已经有学生向河北省教育厅提起了行政复议,通过法律途径讨还公道。




    但是,由于50多名学生绝大多数已休学回家,不了解这一信息,有可能错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机,因而肝胆相照论坛急切希望互联网热心网友们协助寻找这50名被无理休学的河北经贸大学新生。




    长期以来,由于国人卫生常识的缺乏,对国际公认的不会危及公共卫生的乙肝谈之色变,因而往往将乙肝携带者当作“危险分子”来防范、排斥,致使众多的乙肝携带者在诸多社会生活领域遭受到了日益严重的歧视,生存环境十分恶劣。
针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经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8月中旬,国务院领导也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把乙肝病原携带者遇到的一些问题抓紧做好。2005年1月20日,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行。其中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是合格的。




    在这种全社会共同反对乙肝歧视、消除乙肝歧视的历史潮流下,河北经贸大学悍然采取强令50多名乙肝携带者新生休学的歧视行为,不仅仅是逆人类社会的潮流而动,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50多名新生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肝胆相照论坛紧急寻找这50多名被迫休学的新生,请这些新生看到此贴后速与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联系。(可登陆论坛,也可邮件联系)。肝胆相照论坛将为您的维权行动提供法律援助和资金援助!
也请知情的热心网友帮忙寻找并告知这些同学!多谢了!




肝胆相照论坛2005.02.01.




Email::gandanxiangzhao315@163.com
[附录]“肝胆相照”论坛与中国反乙肝歧视运动




   “肝胆相照”,中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论坛,发轫于2003年的中国民间“反乙肝歧视”运动就是由该网站发起并不断推动。




——他们发起了“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依法将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国内数百家媒体曾专题采访报道);
——他们发起了关于公务员考录过程中乙肝歧视现象违反宪法的《违宪审查书》;(注:《新京报》、《新闻周刊》等曾报道)

——他们联名致信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乙肝携带者的疾苦和企盼平等的呼声,并在四天后就收到了回复(注:《郑州晚报》、《江南时报》、《燕赵晚报》等曾报道);




——他们响应政府号召组织了要求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合法权益的系列建议信,派专人递交给中央七个相关部委(注:《郑州晚报》、《江南时报》、《燕赵晚报》等曾报道);




——他们中的许多人走向电视镜头,走进《实话实说》、《焦点访谈》、《东方时空》……将1.2亿乙肝携带者人群鲜为人知的苦恼、遭遇和诉求向全社会陈述;




——他们编写出版了多本反映自己生存状态、呼吁消除乙肝歧视、控诉非法乙肝广告的著作(注:《中国青年报》、《中国商报》等曾报道);




——他们积极与各地卫生部门合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乙肝科普活动,并破天荒地被邀请出席全国肝炎学术会议……
[相关文件条款摘编]
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
(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联合修订)                           (2000年西安会议)






1.6 HBsAg带者的管理    HBsAg携带者是指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对这类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HBsAg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经期卫生及行业卫生,牙刷、剃须刀及盟洗用具等应与健康人分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管理指南(草案)



(第一届中国消化系疾病学术周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拟定)



 三、关于如何正确或恰当对待HBsAg携带者的入托、入学、就业、婚育等实际问题   (一)关于就业问题:HBsAg携带者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餐具的餐饮业,不能担任托幼机构保育员。最好不担任手术治疗科室的医务人员和特殊兵种人员。除此以外的其他工作均可正常就业,各部门、工矿企(事)业、工农商学兵各业、各类公司都不应拒绝接收这些人员工作,更不能因为查出HBsAg阳性而令其下岗或解雇。在工作场所不敢同室工作、不敢同坐一桌、不愿同看一份报纸、文件,不敢交谈甚至疏远、歧视、恐慌都是对HBsAg携带者缺乏认识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甚至影响事业发达的偏激情绪和行为。我们希望全社会对HBsAg携带者参与工作的权利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心。
(二)关于入学问题:除有关餐饮、保育或上述相应专业的专科学院(技校)和特种新兵入伍不宜报考外,HBsAg携带者应享有与其他学生同样选择志愿,参加学习的机会和权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研讨会专家意见和建议(部分)
  (2004年4月26日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学术研讨会杭州会议)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与一般健康人无区别。他们虽然具有传染性,但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点,不经血液的途径不会造成传播。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或环境构成威胁。除不能献血、不宜参加体能负荷超常的特殊训练或职业,不宜参加体能负荷手术治疗科室的医务人员外,其入托、升学、就业、婚姻、社会活动均不应受限,更不得歧视。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务员招聘中因乙肝病毒带面不予录用的规定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应当废止。

转贴自肝胆相照论坛

xiyan123 发表于 2005-3-7 12:50:00

<P><B>相关报道</B></P><P><B>燕赵晚报:河北经贸大学强令50多名新生休学!
</P></B><P>“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制定的体检标准录取了我,却又让我回家治病,我既然符合两部制定的标准,又何须回家!”张子华对河北经贸大学的决定不能接受——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被迫休学一年。

  <B>携带乙肝病毒新生遭遇休学</B>

  《燕赵晚报·大周刊》2005.01.22.</P><P>□本报记者安文联/文

  2004年11月17日,河北经贸大学2004级新生张子华向记者反映:“我是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医院出具的证明是我可以参加正常的学习、工作,且目前不需要治疗,但学校让我休学了,我想根据国家的规定,我是可以坐在教室里的。”

  一个新生的苦恼

  张子华是在河北经贸大学的新生入学体检中被发现携带乙肝病毒的。因为是大三阳且在复查中没有通过DNA定量检测,被告知需要休学。后来他得知,和他一样命运的新生有50多人,大部分和他一样,已经接受了学校对他们提出的保留学籍一年的建议,回家治疗。
  最早得知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因为这个病,他从小到大几乎没有间断服药,同时坚持到医院检查。
  张子华说:“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阴影里,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自卑过,自从考上大学后,我觉得属于自己的灿烂到来了,结果学校离我还是那么遥远。”
  在接到学校要求他休学的通知后,张子华几乎没有放弃过继续上学的努力。因为不愿意浪费掉一年的光阴,他数次找学校的学生处,学生处让他找校医院,但校医院又说那是学校的决定,最应该找的是学校的直接管理部门——学生处。
  张子华的父母也在为推动儿子能够继续读书而不遗余力。他们先后向河北省教育厅反映情况,还给教育部去了信,不过令张父遗憾的是,教育部至今没有答复他们。
  2004年10月23日,张子华认为转机到了——他在去石家庄国际和平医院检查后,那里的大夫同意给他出具一份他是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诊断书。但当张子华拿着诊断书找到学校的时候,学校没有认可。    
  今年1月18日,张子华拿到了更权威的诊断意见——在国内传染病学界享有盛誉的北京地坛医院的证明。诊断证明中写到:(张子华的)肝功能正常,是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者;不影响正常上学和工作,可以集体生活。特此证明。
  1月20日,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为张子华能否入学读书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他出示了地坛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但校方也列举了不能采纳的理由。

  另一位学生家长的来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给河北经贸大学的信中说,她不能接受校方的决定,因为学校的决定是错误的。
  这位家长说,她的孩子在入学体检中,和其他一些学生被查出是“乙肝大三阳”,同时被要求休学。但是,由教育部、卫生部及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正常入学。她的孩子肝功能正常,在可以入学的学??小?br&gt;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原文如下: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这位家长说,学校的决定显然和国家的精神相悖。
  校医院对此做出的解释是:这些被要求休学的新生DNA定量检测数值很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为了保护更多学生的利益,做出了让他们暂时休学的决定。
  而这位家长对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的解释不能接受。
  她说,她的孩子虽然是病毒携带者,但只是健康的携带者,并不是所谓的肝炎,完全有能力和正常人一样的工作、学习。
  同时,她的孩子也不会对周围同学的健康构成威胁。
  HBV(乙肝)的传播途径是什么?她说,HBV是通过血液和被感染的体液传播的。通过直接的血液与血液的接触、无防护性性交、未杀菌处理的注射针以及已感染HBV的母亲传播给婴儿。
  乙型肝炎不会通过打喷嚏、咳嗽、拥抱以及食用由乙肝病毒携带者准备的食物而传播。
  这些浅显的常识性的知识,校医院和学生处难道不清楚?她认为,学校让孩子们休学,是典型的乙肝歧视。

  听证会上的交锋

  1月20日,河北省教育厅专门为张子华能否入学举行了听证会。当天一大早父子俩就到了教育厅。校方的队伍里有校医院的医生,教法律的老师还有学生工作处的负责人。
  河北经贸大学主要有三点主张:学校没有违背国家规定;没有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存在的。
  张氏父子的陈述只针对一点——张子华是不是病人?这是最主要的前提,如果他不是病人,听证会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前提和必要——如果不是病人,他应马上入学读书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河北经贸大学认为:“学校的行为并没有违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我校已依法录取该生为我校学生,并承认了其入学资格,只是由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建议做抗病毒治疗,才做出了保留其学籍一年的决定,张子华同学有权利在康复后返校学习。”
  张子华的父亲张茂详随即反驳了学校的主张。
  “如果张子华体检不合格,怎么会成为河北经贸大学的学生?既然已经成了一名新生,就说明他符合入学条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何须回家去治疗?”张茂详认为学校的解释自相矛盾,甚至很荒唐——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岂能因为一家医院的诊断证明而失去效力?
  学校认为入学和保留学籍是两个概念,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让张子华入了学,但医院建议做抗病毒治疗,校医院没有治疗条件,所以才让学生保留学籍,回家治疗。

  “学校此举是为了
  更多学生的利益”

  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的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其实,学校是本着对张子华本人,以及对另外的两万多名学生身体健康负责任的态度,做出这个决定的。
  “每年都有新生入学体检,每年都会查出大约1%的新生不符合入学条件,但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和更多学生的利益,我们建议他们保留学籍一年进行治疗。”
  校医院的负责人表示,经过治疗,一般的学生短的半年、长的一年时间即可治愈。他说,经过治疗,第二年大部分的学生能够返校读书。
  河北经贸大学的新生体检一般安排在入学后一个月左右进行。据了解,校医院在体检中发现乙肝病毒携带者后,为慎重起见,将做进一步的复查,如在石家庄市比较权威的传染病医院做出复查诊断。
  “这些学生的DNA数值很高,在医学上意味着具有很高的传染性,如果这些学生生活在学校这种人群高密度的地方,是很可怕的,学校做出这个决定是很负责任也很慎重的,我们希望这些暂时离开学校的学生能够理解学校的决定,积极治疗,同时欢迎他们经过治疗,符合入学条件后,回校读书。”
  河北经贸大学认为,他们的做法在高校中很普遍,“学生保留学籍回家治疗,在这个决定做出前,他们咨询过很多家医院,如大三阳算不算乙肝,用不用治疗,有没有传染性,DNA数值很高的话说明病毒正处于活跃期和复制的高峰期,这种情况下学生继续留在学校是不是对其他学生不负责任?学校经过权衡,觉得这样处理还是比较恰当的,学校的行为不是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要不然就不会为他们保留学籍一年。学校此举恰恰是站在学生的角度,为了当事人早日恢复健康着想,为了两万多名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考虑,经过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
  校医院的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说,乙型肝炎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大三阳是乙肝病毒复制活跃期的标志,而大三阳患者病毒的定量大于或等于1×105,是国内医学界判定其传染性强弱的量化指标,也是众多高校学籍管理通行标准。

  “我到底是不是病人?”

  “我到底是不是病人?”张子华常自言自语。他说学校录取他就证明他不是病人,《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算病人,像他这种情况只能算作乙肝病原携带者。“一个正常的肝,为什么要去治疗它?很多人终生携带乙肝病毒,但并不发病,难道非要去医院治疗不可吗?”
  河北经贸大学认为,并不存在健康的乙肝病原携带者,这些人的肝脏组织在光镜下观察,只有10%的人的肝组织是正常的,其他的人都有问题。而张子华认为那是医学界研究的问题,与他能否入学无关。至于校方依据的DNA定量指标,他在翻阅医院书籍和杂志后获悉,国家在这方面尚无统一的标准,医学界也在争论这个问题。
  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听证后,张子华和父亲走出了会议室。他们不知道教育厅是否会做出有利于他们的判定,他是否能够重新进入河北经贸大学读书。张子华曾经对记者说,其实没有这场拉锯战,他明年会顺利进入学校读书,按照多年的惯例,凡是休学一年的学生在第二年很少有不合格的,但今年秋天他能否合格又成了一个未知数。张子华担心最后会变成张先著那样的人物,因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张先著胜了官司,丢了工作,最后又因为被频频曝光,连其他的工作都很难找到,只能在各地短暂地流浪式的打工。
  张子华反复向记者表示,他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他符合国家做出的入学体检标准,他不愿做所谓的斗士,但如果行政复议失败,他将上诉,他说能够读上书已经成了他目前的唯一目的。
  (处于保护他人隐私的需要,文中张子华及其父亲为化名。)
</P>

杨杨 发表于 2005-3-8 23:16:00

支持一下!~

【战〓将】 发表于 2005-3-12 18:47:00

<P>干</P><P>学校里都是些没有脑子的人</P><P>难怪教育如此落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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