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城建中心招人啦!
因工作需要,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下沙六号大街768号城建文化馆406,具体招聘细则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9
因工作需要,2018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下称城建中心)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推出4个岗位,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
1、土建工程管理1名: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具备5年以上土建工程现场管理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配合招投标、设计、审计等工作,实现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审计结算等一系列流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要求。性格开朗,协调能力强。有主持过大中型土建、公共设施工程现场管理或安装管理经验、有土建预决算初步审核能力、监理、代建工作经验等一岗多能的优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市政工程管理1名: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道桥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具备5年以上市政工程管理现场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协调相关单位,统筹设计、施工等工作,实现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等一系列流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要求。性格开朗,协调能力强。有预决算初步审核能力、绿化工程管理能力或有监理、代建工作经验等一岗多能的优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前期工程管理1名: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景观等相关专业;具备5年以上规划、设计或项目前期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配合招投标、设计、审计等工作,实现项目从立项到具备开工条件过程一系列流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确保项目前期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要求。性格开朗,协调能力强。有参与过大中型土建、公共设施工程前期管理经验的优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计划管理1名: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具备5年以上招投标管理或工程造价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配合工程审价、项目招标等一系列流程的全面实施、推进。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要求。性格开朗,协调能力强。有参与过大中型土建、公共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经验的优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三、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3日(周一)至2018年8月15 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大街768号城建文化馆406。
4、报名提供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实绩情况)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城建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后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
咨询电话:86714135、8671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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