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起浙江人的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可在长三角通用!
杭+新闻讯 日前,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升级。《合作共识》指出,三省一市将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实现办事“材料免交”,同时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互认。《合作共识》从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业务、管理、技术等层面规定了9项内容,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特定监管执法、社会化生活领域的互认应用,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从业务层面,三省一市将共同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业务配套规则;从管理层面,三省一市将深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归档;从技术层面,三省一市将建立电子证照相对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实现线上办事系统能够调取长三角地区异地电子证照,线下办事窗口能够支持电子亮证、验证功能,扫码获取用户名下的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实现办事“材料免交”。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介绍,9月30日起,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将正式实施互认。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目前,浙江用户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等客户端进行身份认证,在线领取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
1、下载并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右下角“我的”按钮
2、选择“我的证照”
3、点击“添加证件”
4、找到列表中“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依据提示完成身份认证和授权绑定。
5、完成绑定后,即可在“我的证件”卡包中找到自己的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
来源:杭+新闻 作者:记者 陈立平 编辑:张翟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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