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ihri 发表于 2005-6-22 01:42:00

冲冠一怒为帖子。。。

先前的帐号(hri)被封了,帖子则全军覆没。
我自己分析了一下原因:
1.我发了一些关于网赚的文章。但我想这些文章也不是纯粹的广告,让大家
了解一下也无妨呀,不至于弄得我的帐号被判极刑吧。。。
2.我为宣传一法律咨询论坛而发了一些帖子。我是自愿为该论坛做宣传的,因为该论坛确实不错,它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协议及合同时非常有用。我想我把这个网站介绍给大家应该没错。可能是某位执帐号生杀大权的人调查研究做的不够,一看到这帖子就以为我是在做一些无益于大家的事情,就把我的帐号给咔嚓掉了。

我的建议,
1。既然该论坛对外是公开的,在对我们的帐号下手时应该事先通知一声,我反对秘密处决。
2。要多做调查研究,虽然不是关乎人命,但帐号问题也不是小事情。
我的请求,
送我的帐号上西天的那位同志请站出来,表表态。
如果觉得我现在所说的都是废话,就再咔嚓我一次。
我会借用以前必背诵的东东,------“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BINの玉米 发表于 2005-6-22 01:52:00

弱弱的问一句.....你那帖发哪儿了?

我爱可乐 发表于 2005-6-22 19:57:00

<B>以下是引用<I>BINの玉米</I>在2005-6-22 1:52:16的发言:</B>
弱弱的问一句.....你那帖发哪儿了?


什么叫弱弱的。没有必要罗说的

萧易寒 发表于 2005-6-22 20:45:00

<B>以下是引用<I>我爱可乐</I>在2005-6-22 19:57:59的发言:</B>



什么叫弱弱的。没有必要罗说的


这倒不敢苟同了,什么叫不必要罗索的?
毕竟版主肯定是有责任对自己做出的事负责的,把别人的帐号处决掉了,人家要讨个说法,也不过份吧?
还有,现在注册这个论坛的话,长度不得超过7个字符,还有注册好了必须一个小时后才能发贴,
这简直是扼杀新人的举措嘛~~

煎饼 发表于 2005-6-22 23:23:00

<P>长度不得超过7个字符,还有注册好了必须一个小时后才能发贴</P><P>是为了防止广告群发软件呀,不是扼杀新人呀!</P><P>如果新注册的帐号发的帖子只有广告的话是会被删除的!</P>

柠天欣 发表于 2005-7-10 11:11:00

呵呵   

柠天欣 发表于 2005-7-26 08:57:00

<P>这个知道了   谢谢 </P>

笑靥千秋 发表于 2005-7-26 10:15:00

原来是这样,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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