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楼主: xu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天天气不错的,哈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05-12-11 13:10:00 | 只看该作者
世界大战了要.....加油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05-12-11 13:20: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想不到几天不来,论坛上发生战争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05-12-11 13:47: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很多女生比男的吊多了 </P>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05-12-11 13:53: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有想到我刚到论坛上注册来,就要和前辈们发生争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05-12-11 14:23:00 | 只看该作者
<>争论是难免的,不要相互有人身攻击就可以了。不然要屏蔽发言或删贴的哦。</P>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5-12-11 15:44:0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好象那个老板也有点拽的平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5-12-11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大学生不好惹啊  尤其是女生!!!!!

该用户从未签到

48
发表于 2005-12-11 18:43:00 | 只看该作者
1 [8 ~6 Y6 U: ~: K9 d
我不知道事情经过,但可以想象。‘窿客轩’里的人态度是不怎么样,昨天晚上去买粥,凑过去跟她,讲给我两份粥,这里吃。没反应。
7 B( u3 v* r- R. c% y* h再说,没反应。
& w( Y5 g5 D7 g! A( ^4 x, X) ?第三次说,勺粥的抛来一句。“这里(店里)不给你们吃粥,是给吃饭的坐的”。给人的感觉是,不怕自己的粥没人吃。一个做生意的人居然顾客用这样的方式和语气说话,只能说明他们根本没把消费者放眼里。
% d% V3 }1 o" R9 V! `) L; M5 ~( s- v还有一次的主角不是我本人,我坐在他对面。那个人怀疑他的鱿鱼不新鲜了,就叫过来问。是不是鱿鱼坏了。那老板居然说,鱿鱼我是在市场上买的,好坏你要去问卖鱼的人。
. w% `- A3 j$ N  w' _2 H9 _" x听后,都不解他什么逻辑。
, ?6 {, d; U) j2 i! c. [窿客轩也好,神仙居也罢之类的饭摊。这些事情的发生都说明他们的经营理有问题,当然我只针对我所见的所经历的事实。这些都是我们看的见,听的到,最怕的是他们这些‘老板’经营理念的模糊和认识的不足可能在饭菜的安全上产生问题,影响同学们的健康。# J7 y! {' J+ |! G  |
也希望这些‘老板’能反思一下,这些细节。
2 ?7 |3 D' E: m7 d" |

; S& S1 @1 o0 o( W+ c'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1 11: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9
    发表于 2005-12-11 22:31:00 | 只看该作者
    <>竟然知道大学生素质比她们服务员要高尚,那么还计较什么?!?~??~~</P># x( F2 @) i; z$ m5 Q1 m4 o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5-12-11 22:40:00 | 只看该作者
    每天吃泡面。。。。。
    8 f- u4 C- d0 V2 o& }- M7 B- t找不到地方吃饭。。。。。。。。。
    % n" W- ]3 Q& m. W' \; d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
    发表于 2005-12-11 23:24: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  法律女真的要反思下了  我们大学生的素质呢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05-12-11 23:37:00 | 只看该作者
    <>贬</P>

    该用户从未签到

    53
    发表于 2005-12-12 12:36: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柳浪闻莺</I>在2005-12-11 13:05:01的发言:</B><BR>建议楼主去查一下什么叫做“名誉侵权”,什么叫做“诽谤”</DIV>
    ' t5 Q8 Z- ]( y4 u8 ]<>这句话说的好!
    & F& ^, i# J0 o& F; D) Y2 E; U<>以下至xu123:. Q# F/ u( E: n6 Z8 }  z4 ^' [4 O- e
    <>懂法的不能出来拽,我建议你不懂法更不要出来丢脸!如果你不懂什么叫“名誉侵权”,什么叫“诽谤”,问我,我教你!% L  |+ S9 O' F+ R! p; V
    <>我不管两个版本的谁真谁假,我只希望你别贬低法律!- h" e$ b% ?. F9 r  Q; q; E5 ?& K
    <>补充一点,我也学法学!</P>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
    发表于 2005-12-12 15:35:00 | 只看该作者
    <>。。。</P>
    , g( O. S" Q% L) I<>路过</P>5 }& a& h2 V' I/ B
    <>局外人</P>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05-12-12 16:55:00 | 只看该作者
    宽容一点不好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56
    发表于 2005-12-12 16:57:00 | 只看该作者
    去看我的帖子吧!上面说的很清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57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2 17:04: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单一</I>在2005-12-12 12:36:51的发言:</B><BR><BR>
    * Z0 k! W/ r- |0 j& I; ~) V& S<>这句话说的好!<BR>
    ' q+ N. p- Y4 w  u<>以下至xu123:<BR>
    ; X& U3 w! ?- U0 Y  a# v+ m) X<>懂法的不能出来拽,我建议你不懂法更不要出来丢脸!</P></DIV>
    - A7 v, o& K! v; f1 j8 @<>换句话说,你懂法就可以出来拽了,也就是说你认同了法律女很拽了!!!</P>
    4 V$ f( P9 E! Q# S<>呵呵,谢谢支持</P>

    该用户从未签到

    58
    发表于 2005-12-12 18:59: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在法律方面你没资格说别人!</P>
    . V( U5 A/ D! f% T6 O8 m4 p<>还有,请别把我的文章断章取义,要引用也引全点好不?</P>
    ) x: S! Y& _0 W/ Y- a! Y7 @<>象你这种男人,我还真第一次见类。。。</P>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发表于 2005-12-12 19:01:00 | 只看该作者
    <>我说过了,你如果不懂什么叫“名誉侵权”,什么叫“诽谤”,我教你啊</P>
    $ E  @6 j# ~  b4 H( n, g. U2 P1 G<>不懂还说别人拽,我看你连拽的资格都没有!</P>
    $ r- b, O, i! {

    该用户从未签到

    60
    发表于 2005-12-12 19:03:00 | 只看该作者
    恩。习惯旁观,各位继续,我沿途监视。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