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596|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回复“XU123”的补充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2-11 12: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希望你能说事实……7 [: y) P1 r4 k. f: I( o
那天我说的话我自己知道,你不要把我没有说的话加上来,做人要诚实,至少……
3 @: x, m5 o+ F$ ^" R2 R$ J& y! n5 B4 l/ R8 ?$ B4 R' E: F
首先,你说的“第一”,我那天一直坐在店里等我的朋友,所以没有去买东西,东西是我的朋友买的,所以那位老板就是要说什么也不会跑来和我说,既然如此那么后面你说听见我说的那句话又怎么会有?) i# _" \* b: h; d9 R0 }
. m; z! O' O! z5 E+ N) k
“第二”中你说我掏出手机打了电话,但是我要告诉你的就是:我没有手机,我朋友的手机放在她的包里,我怎么打电话?
$ {! E, f8 Q% a/ A( E0 Y- o: v) Z; k, O
还有就是我想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让你的店开不下去”之类的话,至于“XU123”说的听见老板道歉的话,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她站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听见而你却听清楚了?我重申:她说“我说过的话我收回,但是要我道歉是不可能的……”我想问“这句话算是道歉吗?”; a' z/ t& ~$ w9 y3 }) o1 \
那天我说的“什么叫”阴“?”是我从事情发生开始所说的第一句话,我不知道“XU123”之前所谓听见我说的话是从何而来的?& i5 x8 w: ~7 K
另外相信大家自有公断,我想说的是我是不骂人的,不论是现实中还是现在论坛上,所以“XU123”你就不要把那些骂人的话加进来,因为那样一看就知道不是我说的……还有,我为你身为大学生却能说出“婊”那个字感到不解……
! V1 F8 ?  q% H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1 13:50:45编辑过]
; u7 D- d5 G- }& W8 C5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5-12-11 12:27:00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5-12-11 12:47:00 | 只看该作者
天下终于要大乱了啊!!!!!
: O! T3 Z( ]3 q英雄出世的年代来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5-12-11 13:18:00 | 只看该作者
晕。。。搞不领情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5-12-11 15:48:00 | 只看该作者
爆炸~~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5-12-11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5-12-11 21:09:00 | 只看该作者
<>下次出门带DV</P>
! K: e8 Y% i% l6 l7 \2 ]' m% o% T& Z# B
2 k) G- l* P6 P  ~: \. _* @4 ]( y# E<>出事就不用吵了</P>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5-12-11 21:16:0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提醒大家……论坛上的话尽供参考……………………这里不是新闻中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5-12-11 21:54:00 | 只看该作者
嘿嘿,,,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5-12-11 21:57:00 | 只看该作者
<>天@ 到底谁对啊..三个帖子我都看过的啊 </P>
6 z# c/ w  R. l& S1 d不管了..是对是错由他去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5-12-11 22:49:00 | 只看该作者
晕了,晕了,事情反正都过去了,算了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5-12-12 00:43:00 | 只看该作者
= =||现征集新闻线索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5-12-12 09:21:00 | 只看该作者
忘记过去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5-12-12 12:07:0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征集更多见证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5-12-12 12:10:00 | 只看该作者
en  好象我不在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5-12-12 12:13: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棉棉</I>在2005-12-11 22:49:30的发言:</B><BR>晕了,晕了,事情反正都过去了,算了啦~~!</DIV>" N+ B; a  A- p/ I+ b4 `0 |
<br>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5-12-12 12:39:0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可以算,但道理要讲清楚。。。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5-12-12 13:05:00 | 只看该作者
你们两个在一起算了啊,吵架都能吵那么投缘的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5-12-12 17:01:00 | 只看该作者
嘿嘿,请法律女能够对我提的几个问题作出正面的回答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5-12-12 17:34:00 | 只看该作者
事情不能随便就算了,一定要一查到底,不能纵容丢大学生脸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哈!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