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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房被洗劫一空 上演《疯狂的石头》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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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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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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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3-21 08:5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下午,绍兴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辖区民警和南苑社区各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一起商讨如何加强安全防范。  j! p5 Y" e. s- B% y
      就在前天,南江枫林小区发生了一起让人匪夷所思的盗窃案。小偷们将一个刚刚装修好的婚房洗劫一空。液晶电视、洗衣机、微波炉、被子、锅、电热壶……被小偷装了满满一卡车,大模大样地从小区里拉走。
    2 T# t0 t5 a, C& X" h5 x; o7 Z/ i2 }  因为案子就发生在物业的眼皮底下,主人李先生准备起诉小区物业。$ U* n6 v- G5 ]9 m3 M% h4 h
    3 a  Z  |, l4 W
      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
    3 D- D' W% C( q$ N/ S/ `; f
    5 D5 l7 \3 H: g; t" ~8 L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前天上午8点发现家中失窃的。$ z5 N3 T" E: K' H8 J# [
      当时,李先生来到婚房放些东西。刚走进房间,他就看见房内空荡荡的,床上的被子、垫子被都没有了,墙上的37寸液晶电视也不翼而飞。3 i$ e1 B  a5 P$ x/ ~
      李先生意识到家里遭贼了,马上检查其他东西,结果发现洗衣机、微波炉、电热壶、床上用品统统没了,剩下的只有一台大冰箱和一个嵌入式的灶具。估计是小偷无法带走这两样东西。
    ' M0 ^. i; b% D  “被偷的东西一车子都装不下,光被子就有七条。”李先生说,这些物品总价值超过了两万元。
    0 I) J, ?  E3 @' ]$ t4 ?/ T8 M6 H  李先生说,他这套房子是去年8月份通过拍卖方式购入的,购买后马上装修,把它用作婚房。
    - S+ q, [/ O3 M4 z: Q! Y8 a( Z. k  因为新装修的房子油漆味较浓,这段时间夫妻俩尚未正式搬进来。; x! M' z7 j  C: f
      根据城南派出所民警分析,窃贼估计是在两三天前就潜入李先生家中偷盗。
    $ ~0 s; R" m. Z* g/ i& @: i
    . h- {3 y8 i+ q: R& F# ]  防盗窗外对着保安室
    * ~5 h. _: M3 Z* L) Y" o! L5 I6 |$ Q9 B5 j7 _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南江枫林小区。李先生的房子位于南江枫林小区的东区。小区是全封闭的,出入口只有两个。* B' o7 d/ M) V. P5 O  R& t2 R3 k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新小区,很多房子还都在装潢之中。李先生家所在的这幢楼,目前只有两三户人家入住。2 Y! s6 K! c8 E) }
      记者随后在小区门口看见,载着各种装修材料的车子频繁进出小区。
    $ {! N0 x- Y/ |$ J2 w1 B  小区的物业公司是绍兴市人本物业公司。保安队长表示,目前,他们正根据所有进小区的车子的登记资料进行调查。
    * E9 N1 R9 q" W$ \) Z  “我家的防盗窗外就对着保安室,居然也会发生这样荒唐的盗窃案,真不知道物业在干什么。”李先生愤怒地说。, M) P$ @, P; t) {( V/ r! z

    , X) {+ R7 o5 U  R" O, k  业主欲起诉小区物业
    4 x* r4 s, K' f  Y$ f! Z# e1 _: M" @6 Z0 G, |) l9 D9 W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陈海滨律师分析说,业主在小区内发生财物丢失或毁损的事情,物业公司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置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财物丢失或毁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x1 V2 f* g( Z5 \7 k9 F; Z
      虽然这起事件由第三人侵权造成,但如果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保安职责或履行保安职责时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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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3-21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一家东西才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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