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朋友极其兴奋的推荐一个叫大海捞真的博客,感觉博主是个挺有个性的小女子,虽说言辞有些过,不过挺有自己风格。难怪某人要推荐给我,原来是一个类型,估计某人是找到知音了。今晚在大海捞真又看一篇新博文--- 8月8日看清员工本质,本该放假没有放假,就上演了新老员工和老板的对决,最后当然是以员工失败告终。
' |, s* S% c$ K" t9 p% \在我看来,老板与员工事实上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比尔·盖茨曾说:人生是不公平的,习惯去接受它吧。在企业中的不同地位就是这种不公平的重要表现地之一。 1 G/ G+ C% C$ R4 }5 l K
老板对员工,拥有恩威并济的赏罚筹码;员工对老板,除了离开,没有什么借以牵制的筹码,而只能找对方法求生存
3 x$ d4 X2 u9 ~/ Y; D( {: @ U$ X这样看来老板和员工谁弱谁强,大多数情况,似乎员工处于弱势,但真正鹿死谁手,还视具体情况而定。
! S2 }" U. \7 m! {5 c" y1 H8 t: h所以员工要记住一条“取胜企业法则”,受了委屈也罢,遭到迫害也罢,甚至无理取闹也罢,要想视企业为绵羊,只要抓住企业的一些违法现象,则企业必败。
, f a6 p! Y) `2 a( C+ x9 T' c哪些企业的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可加以举证,列举如下:
& c0 M# C g5 c$ U一、加班费不计算
' h- a9 y- ]& { v$ U0 Q; k" i 二、社保交不足, * S6 b# U( Z3 K
三、一条让90%以上企业都会发抖的命门——加班费不计入社保的计算总额中。
+ S3 V% L' j3 X, `- m/ u3 W如果碰上好的欧美企业,连第三条都能做的完善,属于少数的10%,那再教一招:算算每个月的加班小时数,是不是有员工超过了36小时,只要有一个,企业就是违法。一旦企业违法,员工就要什么有什么了(合理权益)…… 3 w/ z$ B+ {% h( D0 ~
以上法则不是教员工变坏,而是为了维护苦菜花式的员工。
) J4 T5 K& U. W 员工即使不能真正的翻身做主人,但自保应该足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