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增长的司法需求,方便开发区企业和群众诉讼,经省高院积极争取,日前,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使基层法院职权,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杭州中院。至此,我省共有法院104个,其中基层法院9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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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104.7平方公里,人口36万。目前,开发区所涉案件由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受理。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各类矛盾纠纷逐年递增,近三年涉案分别为444件、609件、732件。江干法院案件总量大,审判任务重,难以紧贴开发区实际开展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开发区距离市区较远,也给企业和群众诉讼带来不便。为此,杭州中院就设立开发区法院的有关事项积极向杭州市委、市人大汇报沟通,争取支持。省高院及时指导协调,就机构编制事宜与省编委沟通达成共识,并及时向最高法院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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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后,省高院将指导杭州中院认真做好设立开发区法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司法管理体制,强化司法保障,为开发区群众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