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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店过户将开禁“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先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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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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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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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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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3-2-27 11:2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7月和10月,杭州有两位年轻的淘宝店主猝死,除却悲伤,还留下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两家网店都千辛万苦做到“皇冠”级别,无论客户量还是整个生意渠道,都包含了巨大的利益。如何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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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现行的规则是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店主不再经营的网店只能关闭,一个身份信息只能在淘宝网上开办一个店铺。也就是说,一切以当初实名认证的注册人为准,不得轻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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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昨天,淘宝给本报透露独家消息:淘宝店铺过户的“严禁”政策有望松动,在司法部门的判定前提下,率先打开口子的是“过世继承”和“离婚过户”两种情形。进一步细则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到时候,淘宝还将开通在线申请渠道,店主们可以在网上提交过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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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过户”已经有了现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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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青,北京人。昨天联系上他的时候,他正从法院出来,处理他与前妻离婚官司的一些后续问题。王永青与小吴2007年结婚。小吴注册了一家淘宝店(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经营奶粉和母婴用品。后来生意进展不错,王永青辞了职,专职经营网店。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店铺已经做到“皇冠”级别,每年销售额近百万元。当初正是考虑到淘宝现有规则,网店无法转让,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网店由王永青经营,但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永青需要给予小吴现金补偿。尽管王永青成了网店实际操作人,但小吴仍然是店主。过了不久,这种“私下协议转让”就出了问题。在离婚这个问题上,王永青和小吴闹得很不愉快。小吴运用自己还是店主的权限,从支付宝账户内提取了十余万元的营业额,另开新店,还在原来的店铺发布消息,将客户全部引导到自己的新店去。留给王永青的,几乎就是一个网店的空壳。王永青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到网店的分割问题,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王永青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以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法院判决,网店判归王永青,王给予小吴现金补偿。凭着这份判决,淘宝也在后台将网店的经营人从小吴改为王永青,原本的店铺信誉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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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户开禁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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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现有规则之下,店铺是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此前也有诸如王永青以及店主过世,网店继续的问题。淘宝通常都是根据法院有关确权(确定所有权)的裁定,才进行后台更改。昨天,淘宝卖家运营部工作人员律燕说,所谓“开禁”,也需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因为对于现实经营状况,淘宝本身是很难做出裁定的。比如夫妻网店,离婚协议中明确有关网店归属,经公证,可以作为提供给淘宝的申请依据。或者如王永青这般直接来自法院的裁定。再 比如店主过世,如有多个继承人,那么大家商定由其中一人继承网店,该“确权”经过公证,淘宝也承认。像此前我们报道过的不幸猝死的小许。网店注册人是小 许,尽管网店是他和“老婆”小翟共同经营的,但是他和小翟仅仅是在老家办了酒,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小翟不是小许的遗产继承人,即便小许的父 母同意,小翟也没有资格来继承网店。像小翟这样的情况,哪怕开禁之后淘宝也不会予以过户。因为,淘宝网店过户的前提是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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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户细则草案下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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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周,淘宝将在论坛上公布一些过户细则草案,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如果大家一致认可,“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将在今年上半年,就制定到新规当中去。律 燕说,淘宝之所以规定店铺不能转让,是因为信用度、好评率是网店长期经营积累起来的,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是为了保障网店信誉不受影响。现在哪 怕只是部分开禁,他们也是考虑再三。网店继承,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会有不少配套细则,比如继承人如父母年纪在70岁以上,不能继承网店,继承人如子女年龄 过小也不能继承。等新规出台后,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几天前,在淘宝论坛上,小二已经抛出要不要开禁的意见帖。目前已经有10万点击,2147条回复,基本上卖家还是支持离婚情况下可以过户店铺。而且,网友们显然不满足仅仅是“离婚”和“过世”两种情形下的过户。有人提出,如果在淘宝经营之初,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假如期间由于出国或工作时间改变,不能再继续经营,想将网店转赠亲属或他人,这在淘宝现有政策下也是不允许的。还有人说:作为卖家,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事。简单的如朋友间合作不愉快,必须分割网店归属权;父母、亲人没时间或不方便协助自己办理相关事宜,希望转让或过户网店时,同样都面临注册信息变更等权益归属问题。所以话题以“离婚了我们共同经营的网店怎么办”开的头,网上那些感情充沛的年轻人,说着说着变成了“不能为了钱,伤感情”的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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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实体店一样自由转让目前还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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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30日,淘宝+天猫的销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民营电商正式迈入万亿时代(堪比央企,如中石油2011年营业收入突破2万亿元)。当电子商务迈入爆发期,蓬勃的网店也越来越趋向在线上和线下纷纷突破。比如,某些高信誉网店也会像实体店一样,在“黑市”上有了求购和转让的行情。据说,一个皇冠店的黑市转让费高达数十万。不过淘宝表示,全面开放转让,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实行。网店和实体店还是不一样的。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商品,还是靠对商品面对面的判断。而网购行为,网店过往信誉对消费产生很大影响。一旦经营者发生转换,很难保证经营渠道以及理念的延续。所以,网店过户问题内在涉及了两方的权益。卖家们希望网店能够自由转让,觉得这是他们的权益;而消费者需要网店经营者的一贯性来保证他们的判断。律燕说,开放只能一步步来,而且每一步都会很谨慎,如果客户反映不好,就会中止。而一些起步较高投入较大的网店,一开始就是数人合伙,通常是几个合伙人注册一个公司,以公司名义再来申请注册网店,那么合伙人之间的转让或进出,就不是这个过户规则的涵盖范围,他们可以根据公司法处理自己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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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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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3-1 16:01:32 | 只看该作者
    [鼓掌][握手]。[互粉],很喜欢你的博文哈,希望你也能够喜欢我的博文哈。[互粉]咱们相互关注下吧,以后多多交流哈。[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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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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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4-26 20:30: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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