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3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潮汕女子认为女儿与丈夫属相相克悄悄送人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20 15:0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公生意亏损 想把女儿送人( w( k1 P( o8 a
  今年23岁的邱某鸯是广东陆河人,居住在南海大沥,目前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2岁多,小女儿小洁才5个月大。邱某鸯的丈夫李某在广州经营药材保健品生意,今年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一直亏损。
8 N2 Z. Q+ v3 h4 g7 L0 X8 D! N  8月7日,邱某鸯带着女儿小洁到东莞大郎开士多店的朋友阿玲处,并向阿玲诉苦:“我心里快要烦死了,老公生意不顺利,亏钱,想将小女儿送人养。”邱某鸯说,自己想过送给家里的亲戚,但亲戚里不是家境不好,就是有人吸毒。& V# u* [, O. ~6 ], @5 C/ y! b
  阿玲表示,自己姐夫的妹妹陈某丽前两年做了切除子宫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一直想要收养个女儿,于是约定双方见面后再做决定。
* [" e7 B- b7 X4 X1 ?: V; H  8月9日,邱某鸯瞒着丈夫,将女儿带到广州给丈夫见了一面后,便收拾小女孩的衣物、证件,于当晚再次来到东莞大朗。
0 W' z7 b6 N2 P4 @1 ^/ G/ F0 ~. v  朋友牵线 写下证明送出女儿( v) N! M" ]( N; c
  8月10日下午,陈某丽夫妇从河南洛阳来到了东莞,在阿玲的安排下见到了邱某鸯母女。邱某鸯表示,孩子生肖蛇与丈夫生肖虎相克,导致丈夫生意亏损,孩子也经常得病,所以打算送人。她要求陈某丽要对她的女儿视如亲生般好,并拒绝了陈某丽夫妇的1000元营养费。
7 q  [! G5 G9 `3 C; L  为了让双方放心,邱某鸯当着在场人的面写下了一张“收养证明”:“我邱某鸯,现自愿将孩子寄托给陈某丽抚养,所有有关女儿造成的后果全由我邱某鸯承受全部法律责任……”随后,陈某丽夫妇将小洁带回河南。; |( }& ?7 I7 j9 z7 _1 f
  害怕丈夫责怪 假称被绑架
1 L- q! d0 E/ Z5 \: `1 @  送走女儿后,邱某鸯害怕面对不知情的丈夫李某鹏,于是向丈夫假称,孩子已被他人拐卖,她自己被绑匪控制,并要求丈夫准备20万元。1 ]' d7 j9 m+ w* O  t* {. e
  接到短信后,李某鹏向大沥派出所报案。警方于8月11日,在东莞市大朗镇士多找到邱某鸯,并将邱和阿玲传唤至东莞公安机关问话。初步审讯后,邱某鸯供述了将女儿送人的事实。
9 D; F9 e' ~3 @9 g8 _" A9 s  得知女婴小洁去向后,8月14日下午,大沥派出所民警与小洁父亲李某鹏一起乘坐火车到河南洛阳,在洛阳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陈某丽夫妇。陈某丽与小洁的相处虽然只有几天,但十分喜欢,一度哭着不肯让警方带走小洁。警方经多方证实,陈某丽夫妇与邱某鸯之间没有金钱交易。
* F0 B, ^: O* J  律师说法
3 f3 ~5 u2 w! }  未收取费用
: g) |7 D$ t5 G: _" W  不构成“拐卖儿童”
" w) }  c6 M% u+ f( G3 X- J# U  昨日,佛山市政协委员、知名律师徐玉发分析指,此案中女婴才5个月,母亲应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根据我国《收养法》相关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 Z- T4 }' s( f  该案中,邱某鸯因迷信女儿生肖与丈夫相克,将女儿送养他人但没有收取费用,不属于刑事案件中的“拐卖儿童”;且事发后女儿被顺利解救回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邱某的行为是由于迷信所致,警方可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 @1 z5 k/ n4 E0 y3 j8 J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相关帖子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