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财政厅等日前联合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四类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可申请政府补贴。 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可申请政府补贴;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但是,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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