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8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浙江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前天 10:28
  • 签到天数: 237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8-23 10:0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

      该指导标准给出的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包括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等,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

      其中,乡村学校教师申报高级及以下职称的,论文课题不做刚性要求;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长期担任班主任、从事特殊教育满一定年限的给予政策倾斜。

      该指导标准规定,申报对象中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 Q& ]" w; l' 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