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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8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周洲 通讯员 房轩中)杭州住保房管局发布通告,因租赁期满、保障对象收入和房产情况变化等原因注销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资格,共计1475人退出公租房保障,222户家庭退出廉租房保障。 为全面建设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实现保障房公共资源公平善用,杭州住保房管部门不断完善保障资格动态监管和多部门联合协查机制,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进行及时清退。 截至今年6月底,已累计注销1万余人公租房保障资格、7千余户家庭廉租房保障资格。 事实上,杭州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摇号选房、资格注销等各阶段、各环节都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和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公租房分配管理规范化水平。 在管理上,还引入智能门禁系统,将智能安防卡与住户的租赁期限、租金缴纳情况相关联,实现人性化提醒、梯度退出; 今年还在象山人家等3个小区试点推出了公租房小区人脸识别系统,解决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 接下来,住保房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管理机制,确保保障房的公平善用。
# ^1 o3 S! L) i: w# V& k4 k 【浙江新闻+】 哪些情况应注销保障资格? 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当保障家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当注销保障资格: 1、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取得房产 2、变更保障形式(提醒:因“变更保障形式”注销的,放弃实物配租后,可以申请当年的货币补贴,但自实物配租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3、租赁期满 4、因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注销保障资格 (提醒:对于“违法违规”等原因注销保障资格的,根据违法违规程度,自取消之日起2年内或5年内不再具有申请资格。其中,对于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自取消其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再具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 f- H! v# n# e.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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